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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艘集装箱船将参与低硫油转换

录入时间:2015-04-11
     4月9日,《深圳港绿色公约》举行启动仪式,5家深圳港口企业、7家国家航运企业共66艘集装箱船舶首批加入该《公约》,进行了第一批低硫油转换的登记备案。这也标志着深圳港成为国内首个倡导集装箱船舶靠泊转用低硫油的沿海港口

  66艘集装箱船参与低硫油转换登记备案

  据介绍,《深圳港绿色公约》是由深圳市政府引导,深圳市船代学会、深圳港口协会牵头,深圳市港口企业及挂靠深圳港的航运企业自愿加入的一项自律性环保公约。 该《公约》的签订旨在创建绿色港口,保护环境,通过港口机械 “油改电”、“油改气(LNG)”、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低硫油等环保方式,减轻港口机械、靠泊深圳港的船舶所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深圳市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首批加入《深圳港绿色公约》的企业有,盐田国际、赤湾集装箱、蛇口集装箱、大铲湾、妈湾电厂等5家港口企业,中海集运、中远集运、阳明海运、马士基、赫伯罗特船务、东方海外、达飞轮船等7家国际航运企业,共有66艘集装箱船舶参与了第一批低硫油转换的登记备案。

  2015年3月24日,中海集旗下的“新青岛”号在深圳港停泊时转用了低硫燃油。4月5日,阳明海运旗下的“展明轮”,4月9日,中远集运旗下的“中远休斯敦号”也在深圳港停泊期间转用了低硫燃油。

  提供政府补贴支持使用低硫燃料

  据介绍,目前船舶排放已成为继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排放之后,大气污染的第三大来源。为了保护环境,全球目前建立了4个排放控制区,规定所有远洋船在排放控制区内都要使用含硫量低于1%的燃油,而这一限值于2015年1月降低至0.1%。香港自2012年始,开展为期三年的低硫转油宽减计划,使用低硫油可获宽免部分港口设施及灯标费,但仍属于自愿原则。

  而在内地,随着《深圳港绿色公约》的签署,深圳港已成为首个倡导集装箱船舶靠泊转用低硫油的沿海港口。

  记者了解到,深圳自去年9月以来陆续出台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计划每年用于实现绿色港口建设的补贴资金为2亿元。其中,政府对于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含硫量大于0.1%、但不超过0.5%的低硫燃料,补贴差价的75%;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1%的低硫燃料,全额补贴差价。不过,这些补贴并不能完全弥补企业成本的增加。

  深圳港岸电泊位年底可增至10个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透露,2014年深圳港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40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3.26%,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三。为实现港城协调发展,深圳港已持续多年开展港区内节能减排工作。

  例如,对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油改电”,共计421台龙门起重机使用电力;港区内照明设备改用LED节能灯;港口内运拖车“油改气”项目,目前已有402台LNG拖车在港区内运行,并已建成6座LNG撬装式加气站;电动巡逻车代替柴油巡逻车等。

  市交委透露,目前深圳市蛇口港区岸电设施已经试验成功,可提供3个岸电泊位,为高低不同电压的船舶提供岸电;2015年妈湾电厂、盐田国际码头还将各上两套岸电,深圳市提供岸电泊位年底将达到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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