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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0-10-21
二战后建立了以美元为国际货币的体系,但近些年来,随着美国国力的衰弱和美国信誉的下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取去美元化的措施。我国从2009年开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愿意或接受在进出口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28个国家同意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其中主动提出使用人民币支付的买家主要来自于俄罗斯、伊朗、埃及、阿尔及利亚、委内瑞拉等美元外汇较少或受美国制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巴基斯坦、日本等东盟或亚洲周边国家。另外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欧洲客户愿意使用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例如英国、瑞士等。
那么,对于我国进出口企业而言,在进出口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与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有什么一样或不一样的地方呢?
首先,跨境人民币结算中,虽然同为人民币,但对于国家和企业而言,其性质仍然属于外汇,依然要遵守我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所以同样需要银行办理付汇或结汇手续。
其次,在进出口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进出口企业可以避免外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率损失,可以更好地控制销售利润。
最后,在进出口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仅是结算货币的不同,其他方面与采用外币结算是一样的,例如出口企业一样可以办理出口退税。